税务研究 2025年 第4期 税收管理

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问题探析

陈金林 周宇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随着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计算和征收存在的差异给各级税务机关征收实践带来了困惑。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还存在管理制度供给不足、部分行政管理行为偏离实体法授权、部分管理规则缺乏行政合理性、管理和执法不符合行政强制程序、行政程序要求和行政效率目标有待兼容等问题。税务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方式解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问题;也应与其他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共同明确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要求,完善滞纳金管理的法理基础,在健全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程序;同时提高自动化行政效能,兼顾滞纳金行政程序价值和管理效率。

关键词:社会保险费,滞纳金,依法行政,行政强制


随着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关于社会保险费滞纳金计算和征收存在的差异给各级税务机关征收实践带来了困惑。目前,我国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还存在管理制度供给不足、部分行政管理行为偏离实体法授权、部分管理规则缺乏行政合理性、管理和执法不符合行政强制程序、行政程序要求和行政效率目标有待兼容等问题。税务机关应当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方式解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问题;也应与其他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共同明确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要求,完善滞纳金管理的法理基础,在健全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明确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程序;同时提高自动化行政效能,兼顾滞纳金行政程序价值和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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