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5年 第8期
以案说法
“零申报”不是违规免税的护身符
上一篇 下一篇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某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属非营利组织)偷税案件。经查,这家本可依法享受免税政策的非营利组织,由于未申请办理免税资格认定,而被判定存在违规享受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政策、不如实申报营业收入、少缴企业所得税等行为。该局依法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54 万元。
有营业收入,为何企业所得税申报为“零”
某日,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收到一封涉税违法举报信,反映某公益事业发展中心弄虚作假、偷逃税款……该局迅速组织检查人员展开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