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6年 第7期 基层智汇

聚焦破产企业涉税处理 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

洪波 郑佳文 丁帆 上一篇 下一篇

破产程序中的税务问题是近年破产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襄城区税务局推动《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若干税费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2025 年第24号)及改制重组税收政策落地落实,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的多方协作,让营商环境更优、税收风险管控更严、税费政策执行更准。

高站位推动三方协作,让营商环境更优。一是推动协同更有力。税务、法院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明确共享破产信息的渠道与内容;确定破产管理人在裁定受理破产申报之日起10 日内书面通知税务机关申报债权;统一规范申报范本、清单、标准、内容和证明材料;制定企业破产涉税处理指引,精准指导破产涉税处理。二是推动破产管理人更尽责。税务与法院“全天候”共享中介机构涉税涉法信息,严把入选“破产管理人库”的中介机构关口,对存在勤勉尽责不力的破产管理人及时建议法院更换,让破产涉税处理更畅通。三是推动争议解决更高效。税务、法院、破产管理人联动研究破产涉税规定及典型案例,着力解决资产交易价格确认、税收减免事项、涉税争议事先裁定等问题的处理口径,快速化解争议。某再生资源公司破产产生的增值税等税费经沟通达成共识,由破产管理人将其作为“共益费用”优先申报缴纳税款57.41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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