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6年 第9期 政策解读

税收政策月度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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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25 号)明确了非应税交易等增值税有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明确不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6 种情形,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包括纳税人作为被保险人获得保险赔付、接受货币性资产或者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因合同未履行且未发生应税交易而取得违约金等收入、无偿提供服务(不含无偿转让金融商品)、转让因自身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应收账款等债权(不含有价证券)、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取得且与其销售货物等收入或数量不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二是明确属于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4 种情形,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等不属于增值税法第四条在境内发生应税交易所列情形的、有偿转让股权(不含有价证券)、持有股权(不含有价证券)取得的股息红利和持有股份公司普通股(含有价证券)取得的股息红利、货物期货交易(不含实物交割环节)。三是明确增值税扣税凭证中农产品销售发票的定义。四是明确免征增值税政策中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范围。五是明确免征增值税政策中第一道门票收入的定义。六是明确不征收增值税的资产重组业务中,资产重组的接收方再转让资产重组涉及的金融商品的买入价确定规则。七是明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 年第10号)中取得的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范围。八是明确一般纳税人选择放弃增值税优惠的声明规则。九是明确纳税人销售电信服务附带赠送货物的计税规则。十是明确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涉及折扣额时销售额的确定规则。该公告自2026 年9 月1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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