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5年 第7期 税制改革

浅谈现行税制中经济成份差别 和联营企业征税问题

作者: 夏长安 肖明同 上一篇 下一篇

由于贯彻“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经济方针,各地积极发展横向联系,加强内联外引,大大促进了地区、行业和部门之间的技术协作和经济联合,因而出现了各种形式的联营企业。企业联合经营有利于发挥各方的技术、设备、资源和管理等优势,从而促进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有利于经济结构和工业布局趋向合理,有利于突破“大而全”,“小而全”的落后模式,使生产走向专业化、社会化、现代比。

根据本省13个县、市统计、今年五月份联营企业户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52.6%。它们扬长避短、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联营企业的出现,特别是不同经济成份的联营企业的出现,对传统的经济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许多部门在经济管理、行政管理和法律管理中,一贯奉行的不同经济成份的区别对待原则,受到了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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