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4期 税收基础知识

注意区分“起征点”与“免征额”

严伟华 上一篇 下一篇

起征点与免征额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两个概念,二者的内涵和外延都不相同,使用中要注意加以区别。

起征点和免征额同属税法构成要素减税免税的内容,都是税法统一规定对某些纳税人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但两者的方法却不相同。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对其全部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例如,对一临时经营一和个休工商业者征收的营业税,各地一般都规定了起征点,销售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超过的,按规定的税率征税。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部分。属于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例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每月所得八百元以下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八百元的,只就超过部分按规定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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