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5期 协税护税

代扣税款不能讲情面

作者: 招远县食品加工厂 王淑梅 上一篇 下一篇

1985年10月,厂里安排我具体办理代扣代缴税款工作。一年多来的工作实践使我体会到:要做好代扣代缴税款工作,必须坚持原则,不讲情面。

我们食品加工厂是一个生产糕点,酿造合一的小型国营企业,年产值250万元,年销售量240万元。厂里的生产与销售情况与别的公司不一样,产品单调,价格便宜,每斤糕点平均不过七、八毛钱,每斤醋只卖六分七厘钱。顾客每次进货少则三、四元,多则二、三百元,计算应代扣的税金,有时候不到一毛钱,是收还是不收?我认为为国家积累资金,就要从一分一厘着手。如果一毛八分的不去收,积沙成丘,时间长了国家的损失就多了。因此,在代扣代缴过程中,我一分钱也不放过。开始部分顾客对我有看法,进货时常常对我说:“人家别的单位不足五元钱不收,到了你们单位,三分、二分的也不放过。你们再这样斤斤计较,我们以后就不到你们厂进货了。“针对这种情况,我耐心的开导商贩,向他们宜讲税收政策,向他们讲偷税漏税是违法的。通过宣传使商贩端正了纳税态度。在工作中,我始终掌握这样一条原则:依法办事,不留半点情面,不管是亲戚还是朋友,我做到一视同仁,买多少货扣多少税。1984年7月份,我的一位亲属到厂里进货,以带的钱少为理由,想少缴几个税,我按规定扣了他的税。他对我说:“人家亲戚都能沾点光,你这点小光都不让沾。”我对他说;“咱们自己家的事,一切都好商量。国家税款一分也不能沾”去年11月份,一位多年的老朋友,提着一大包东西来到了俺家,说他也办了一个商店,意思是说:“以后到食品加工厂进货,让我抬抬手,少扣他几个税。”我说:”这不行!”这位朋友对我说:“多扣了税,你自己也得不着,何必那样认真呢?”我严肃的对他说:“如果不依法办事,利用工作之便,拿国税送人情,那就丧失了一个公民的良心。”自1983年10月以来,我们单位共代扣代缴国家税款44,632元,做到该扣的必扣,该交的分文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