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6期
促产增收
一个乡办矿的复活
上一篇 下一篇1983年初,山东省平度县云山石墨矿被乡政府列为准备下马的乡办企业之一。由于平度县两目税务所的扶持,一年内起死回生,健康发展,当年盈利22多万元。
年初,这个矿的财务帐本上记载着:亏损42,762元;欠银行贷款136,000元,欠工人工资61,00元,欠借款55,000元,企业面临着倒闭的危险。这时,平度县两目税务所的同志调查了这个矿的全部情况,认为这个矿地处资源丰富地带,易采、质好,石墨又有稳定的市场销路。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吃乡政府的“大锅饭”,工人吃企业的“大锅饭”,干好干坏一样拿钱,企业、工人身上无压力,致使生产效率低,产品质量差。他们把调查的情况向乡党委作了汇报。党委根据他们的意见决定把这个矿列为税务所的重点扶持单位。首先调整了企业领导班子,适当压缩了非生产人员;协助企业制定了“五定一奖一罚”承包责任制;把人员、工资、材料,产值、利润全部包到车间。乡政府与矿订立了年上交利润101,000元的合同。矿与车间则订立缴利合同,超则四、六分成。减则四、六包赔。新的责任制制定以后,税务所为该矿筹措2万元周转金,用这些资金整修陈旧设备30台。更换设备13台,更换了1台大功率电动机,每天可节约电590多度,年可节约支出15,900多元。该厂当年提前四个月向乡政府交足101,000元承包利润,归还了4万元贷款,职工月收入由过去的三十几元增加到近百元。年盈利第一次达到266,300多元,为国家提供税收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