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7期 纳税范例

“老企业应成为纳税表率”

作者: 仲儒 单位:吉林省通化市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老企业应成为纳税表率”。这是吉林省通化市电业局领导对待国家税收的基本态度和行动准则。他们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这个拥有2,110名职工、管辖15个报帐单位、7个县级供申局、8个厂所站,承担全通化地区及辽宁省和友邦朝鲜部分地区供电任务的电业局,每年平均要向国家交纳税金450万元。十多年来,他们严格执行国家的税收法规,基本上做到了无错无漏无拖欠,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表扬和奖励。1984年,又被评为通化地区和市级先进纳税企业。他们能做到这一点。主要是:

第一,加强领导。该局领导认为,为国家四化提供更多的建设资金,把应该交的税金及时足额地交入国库,这是一个社会主义企业的一项光荣任务。而一个老的企业。更应自觉地把这项工作做好。局内除一名局长主管财务办税工作外,有关基层单位也都责成一名负责人分工领导此项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不推托,不悬空,使这项工作纳入了各级领导的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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