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1期 征收管理

我区税收征管工作在前进

作者: 陕西省汉中地区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区的稽征管理工作,经过近几年的逐步恢复和不断努力,已摸索出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并相应地建立起各项征管制度。这对于正确贯彻执行税政法令,维护国家利益,组织收入起到了较好效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征管水平的提高,我区税收收入年年超额完成计划。1983年收入比1980年增长53.28%;1984年收入比1983年增长11.4%,净增833万元。由于征管工作的逐步加强,偷漏税现象也逐年下降。1981年查出偷漏税440万元,1982年降到205万元,1983年下降到160万元,1984年又降到149万元。我们加强税收征管的主要作法是:

一、恢复、健全税收征管制度

税收征管制度是税务部门贯彻执行税收政策、法令的基本规程。早在五十年代,我国就已形成了一套较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征管制度。之后,几经折腾,特别是在“十年动乱”期间,把必要的征管制度视为“管、卡、压”,后来又搞“简化征管手续”,“灵活”收税等,使征管工作处于无能为力状态。在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向“四化”建设以后,摆在我们面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把过去行之有效而被砸烂了的征管制度尽快恢复起来,并把不健全的逐步健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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