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5年 第11期 工作研究与探讨

企业如何测定可发放奖金的最高限额

作者: 郭期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7月3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修改了奖金税的征收办法,即对于企业年度中间累计发放奖金超过一定限额时,要先交税,后发奖金。因此,凡交纳奖金税的企业,都需要对本企业提取的奖励基金,作科学的测定,弄清楚在留有足够数额用于支付税款外,还可以发放多少奖金,以避免发放奖金的盲目性。下面,试推导一种简捷的计算方法,用来确定企业发放奖金的临界点,即发放奖金的最高限度。

按照修订的奖金税规定,奖金税实行超额累进办法计征,其分级税率及速算扣除系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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