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6年 第2期 完善税制

积极发挥税收杠杆作用搞活大中型企业

作者: 杜品钦 扬光祜 张始克 朱崇凯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奠定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基础,“七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增强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使它们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如何搞活大中型企业,是摆在我们面前需要研究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搞活大中型企业,就是要使它们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能够自觉而又灵活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自主地按照商品生产规律和市场法则办事,逐步增进提高经济效益的能力,增强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和适应外界的应变能力,技术不断进步,速度稳步增长,效益逐步提高,具体来说,增强企业活力,就是增进企业的生命力。在竞争日趋激烈的经济生活中,企业要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不断提高竞争能力(资金增值能力、智力开发能力、市场应变能力等)有了这些能力,才能保证企业对国家的贡献愈来愈大,企业日益兴旺发达,职工生活也相应地得到改善,生产活动真正走上良性循环、蓬勃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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