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期 税收大检查

正确处理四种关系 促进检查不断深入

——武汉市江岸税务分局专业检查经验

作者: (国务院税收 财务 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供稿)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大检查进入专业检查阶段以后,江岸税务分局针对专业检查户多面广、时间紧、要求高、政策性强,人手少等矛盾,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使专业检查不断深入。他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处理好自查与专业检查关系,把专业检查引向深入

自查工作结束后,有些同志产生了两种思想:一种是认为有的企业经过辅导自查,补报较实,专业检查没多大搞头;一种是看到有些企业自查不深,感到专业检查任务艰巨、压力大。如何统一这些认识,把专业检查引向深入,江岸税务分局运用专业检查出的具体事例,结合税收大检查的政策规定,明确相互间的辩证关系。自查互查和专业检查是这次税收大检查的两个阶段,都具有重要作用和不同的政策规定,二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而且,辅导自查是专业检查的基础,专业检查是自查互查的深入,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明确认识后;在自查互查转入专业检查时,他们做到了“两抓一清”。“两抓”即一手抓企业自查补报的核实,按政策只补税,不收滞纳金,也不罚款,积极组织开票入库;一手抓重点户的专业检查,对自查不实,经专业检查出来的问题,一经核实,除补税外,并予以处罚,体现了政策有别的原则。“一清”即税款入库划分清楚,避免重报漏报,又要分清自查补报与专业检查各自的数字,使两个阶段的工作交接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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