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2期 在“七五”计划建议指导下进一步搞好税制建设牛立成

在“七五”计划建议指导下进一步搞好税制建设

作者: 牛立成 下一篇

今年是“七五”计划的头一年。在过去的一年里,由于第二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的实行,我国的税收制度进入了新的轨道,初步形成了以按流转额课税和按所得额课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税收体系,国家税收已经深入到经济发展的各个领域,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繁荣社会主义经济,实行间接控制的重要手段,引起了人们普遍的关注和重视。我们要珍惜这得来不易的大好形势,团结奋斗,再接再厉,把税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党中央关于“七五”计划的建议,给税收工作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指出了明确的方向。《建议》指出:“必须改革和完善财政税收体制,正确发挥财政政策的作用,保证国家有稳定而充足的财政收入,同时做到公平税负和鼓励竞争,以促进效益的提高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建议》要求我们在这几年税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理设置税种和调整税率,引导各类产业、事业的发展符合扬长避短的原则和适应社会的要求,合理调节国家、集体和个人收入的分配,要逐步地适当提高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税后留利水平,增强企业目我改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根据上述精神,我们研究了“七五”期间税收制度建设问题,总的说,应在调查研究和测算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以流转额课税和按所得额课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统筹安排好改进现行税种和开征新税种的工作,逐步完善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的税收体系。具体地说,“七五”时期要进一步完善产品税、增值税和资源税。要根据宏观控制的要求,结合产品的利润和价格改革后的新情况,对现行产品税、增值税税率进行有升有降的调整;要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进增值税的计税扣除办法,通过完善产品税、增值税,进一步体现国家对不同产品生产的鼓励和限制政策,促进产品结构合理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稳定地增长,对于资源税要研究改进征收办法,对有条件的产品可以考虑实行从量定额征税。此外,还要调整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恢复征收三个地方税,研究改进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还要发布实施税收征管条例。“七五”期间完善税制的任务是繁重而艰巨的。然而,完善税制的设想又给我们展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税收制度的发展前景,我们一定要眼观全局,立足本职,为完善税制,献计献策,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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