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2期 谈谈小额税款的收纳分工问题史绍绂

谈谈小额税款的收纳分工问题

作者: 史绍绂 上一篇 下一篇

小额税款,一般指城乡个体工商业户和居民等纳税义务人以现金向国家缴纳的税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政策的实施,我国个体工商业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有了很大的发展。既活跃了国家经济生活,又增加了税收财源,是一件好事。当然,也相应增加了小额税款的征管和收纳工作。及时地组织收纳小额税款入库,是税务机关和国家银行的共同职责。绝大多数地区的税务机关和国家银行根据国库制度规定的分工原则,本着团结协作的精神各自积极收缴小额税款,既方便了纳税人缴款,防止税收流失,又加强了现金管理,保证了税款安全入库。但也有个别地区由于认识上的分歧,也发生过送上门来的小额税款无人收的不正常现象,甚至为此打扰党政领导,诉诸新闻报刊,造成不好的政治影响。本文仅就小额税款的收纳分工问题,谈几点粗浅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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