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7期 大家谈

一个乡镇企业税的手段及其给我们的教训

作者: 何培义 赵保云 孙玉山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邯郸地区武安县有个西土山村,该村点坡砖厂是去年税收大检查中走了过场的一个单位。最近武安县税务局组织力量对其重新进行了检查,查实该砖厂从1985年3月到12月底实现销售收入 280,149元,应纳产品税28,015元,实际只纳税3,362元,偷税达24,653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80元,实纳33元,偷税247元;应纳集体企业所得税39,994元,一分未缴。三税合计应纳税68,289元,实纳3,395元,偷税64,894元,偷税占应纳税额的95%以上。偷税如此严重是比较少见的,点坡砖厂偷税的手段也是十分恶劣的。其偷税手段之一是真假两套帐,有帐说无帐。该厂由三人承包,有专职会计。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他们编了真假两套帐,一套假的专门对付税务局,一套真的记载企业的内部“秘密”。就是那套假帐他们也不愿让税务部门检查,谎称他们的帐是“老母猪养儿在者算数”,是不值得一看的“片帐”。手段之二是窃取空白发货票,填制假凭证。砖厂一名工人有一次到武安京津沪百货商店买皮鞋乘售货员离开柜台之机,偷走了商店一本空白发货票交给了砖厂会计。会计利用偷窃的发货票,从1985年9月25日至11月21日,三次以商店的名义开出发票,卖给国营薛村煤矿红砖37万块,销售金额16,000元,既不入帐也不纳税。手段之三是搞乱单据,给税务机关检查设置障碍。全国性的税收大检查开始后,点坡砖厂的承包者心虚了。他们经过密谋策划,想出了三条“妙计”,一是编造假帐,二是搞乱单据,三是“热情接待”应付检查。会计说:“税务大检查就那么回事,能混就混,能溜就溜,一阵风过去了就完事大吉。”去年的税收大检查果真被他们“溜”过去了。手段之四是腐蚀拉拢,引鱼上钩。这个砖厂设了各种“优惠”办法,专门拉拢腐蚀一些有权势的人为他们撑腰,作辩护人。在点坡砖厂承包者的一个记载内幕的小本子上就有我们某税务专管员的名字。这个专管员从砖厂拉走2万块砖,已被排在拉砖不准备要钱的“伙计”名单内,被看作是他们要钓的一条“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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