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8期 税收征管

严格“减免税”审批 促进企业挖掘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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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北区税务分局在实际工作中,对于要求减免税的企业,一方面,严格按减免税政策办事,决不随便开减免税口子;另一方面,尽力帮助这些企业挖掘内部潜力,消化不利因素,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河北区税务分局所管的化工企业中,1986年初有20多户企业向该分局提出减免税申请,预计全年减免税可达1,800万元,比上年实际减免税额增加70.6%。区税务分局经过认真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对减免税存在着片面认识:一是认为吃“减免税”这碗饭稳当,不用费力,有依赖减免税过日子的思想;二是认为原材料、燃料价格上调,要完成下达的利润指标,只有靠减免税才能实现;三是对一些亏损产品不积极想办法,挖潜力,而想用减免税来“打补丁”,认为盈利产品征税,亏损产品减免税理所当然。该分局认为,要让企业端正对于减免税的认识,就要努力做好税收宣传工作。于是,他们召开了由有关企业参加的座谈会,请申请减免税企业的厂长、会计师、财务科长参加。会上,一方面交流了市染化三厂等单位1985年通过适当减免税,挖掘内部潜力,增加税利218.31万元的经验,另一方面,他们系统地讲解了减免税的政策精神和有关规定,使企业有关人员明确了减免税的政策规定,提高了认识。会后,提出申请的企业减为12户,申请减免的税款上半年减为4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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