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0期 简讯

权不滥用 钱不乱花 严格掌握使用减免税款

作者: (马开义 杨献斌) 上一篇 下一篇

山西省盂县税务局严格控制减免税的范围。积极引导享受减免税企业用好减免税款。做到权不滥用。钱不乱花。

1984年以来,新办企业以及新产品试制等减免税收权限下放到县级后,一些纳税户两眼盯着税务部门,一心指望减税让利。面对这种新的情况,孟县税务局有权不滥用,严格执行减免税政策,对申请减免税的企业,他们首先责成专管员认真调查摸底,由税务所审查后报县局根据政策条款研究决定,任何个人不得轻意表态。近年来,这个局没有发生背离政策乱开口子的问题。

对于按政策规定减免税收的企业,这个局也并未放弃管理。对享受减免税的单位,一是设立专帐专科,实行专款专用:二是建立减免税资金使用制度,确定使用方向;三是对使用情况按时申报税务机关,并定期进行检查。南娄乡焦化厂是全省第一个生产机焦的乡办企业,由于新办,按规定免税20多万元,专管员深入下去积极引导企业将这部分资金全部用在购置设备上,促进了生产的发展,去年实现利润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