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6年 第10期 理论研究

关于税收的本质

——税收理论观点介绍之三

作者: 许建国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的本质是指税收这一范畴内在的客观属性,它是税收基础理论的核心问题。关于税收本质的不同意见反映了学术界对税收的起源、税收的社会关系属性、税收的特征等问题的不同理解,争论由来已久。1983年5月,《国家税收》教材修订审稿青岛会议曾集中讨论了税收的本质,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税收的本质突出反映着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分配的一种特殊分配关系。理由是:(1)税收是伴随国家而出现的一种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形式,没有国家的财政需要,就不会有税收。(2)税收分配的依据是国家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所有权,作为国家政治权力的产物,税收属于上层建筑,是反映国家意志的政治范畴或历史范畴。(3)税收固有的强制性和无偿性特征也是由国家本质派生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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