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1期 讲座

个体户张之新帐全数 实现四年纳税不漏分文

作者: 张作礼 上一篇 下一篇

河北省遵化县侯家寨乡刘庄村,是一个仅有50户人家的偏僻小山村。该村63岁的农民张之新,为了方便群众的日常生活,于1982年底经工商部门批准,税务部门登记,在自己家里办起了一个小卖店,经营烟酒杂货、针头线脑等生活日用品。几年来,由于他在经营上重信誉,讲核算,买卖越做越活,收入不断增加,1985年经营额14.875元,1986年上半年达到9.789元。特别值得赞扬的是,他在纳税问题上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能够正确处理国家和个人的关系。他说:“党和国家放宽了政策,允许个人做买卖,不能光顾自己,不顾国家。”因此几年来,不论是实行批发单位代扣零售税以前和以后,他都如实申报纳税,一丝不苟,经过税务机关多次检查,分文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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