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2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对外承包公司征免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1986年12月19日 (86)财税营字第0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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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不发西藏),重庆、武汉、沈阳、大连、哈尔滨、西安、广州、青岛市税务局,加发南京市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一些地区的要求,现对对外承包公司征免营业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对外承包公司在国外承包工程、劳务、技术服务等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征营业税。

二、对对外承包公司组织国内其他单位到国外分包工程、劳务、技术服务等业务,而从分包单位取得的管理费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对对外承包公司经营其他业务取得的收入,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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