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3期 在税收战线上

书记、专员带头缴纳建筑税

作者: 黄启元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吉安地区应纳建筑税的个别行政、事业单位,过去总以“地方财政有困难”或“本单位无钱缴税”为理由,执意不缴建筑税,致使该地区的建筑税款不能及时足额入库。可是在1986年,情况不同了,这个难题得到很好解决。下面就谈谈这个难题是怎么解决的。

1986年7月初,在吉安地委召开的一次由各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参加的会议上,当地区税务局长汇报税收工作,讲到征收建筑税存在的问题时,地委书记插话问:“我们行署、地委机关今年新建的宿舍,有没有按规定缴纳建筑税?”税务局长答:“没有”。“你们去收了没有?”“上门好多次都没收到。”书记又问:“什么原因?”税务局长答道:“说是地区财政困难,地委、行署机关缴不起这项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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