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5期 税务法规公报

财政部颁发《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1987年3月20日 (87)财税字第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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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税务局,加发南京市财政局、税务局、海洋石油税务局各分局:

一九八四年公布增值税条例(草案)及其实施细则以来,增值税逐步扩大,征税办法几经改进,适当简并税目、税率,统一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和扣除项目,改进具体计税办法,已经收到较好的效果。为了便于执行,在已经发布的单行规定的基础上,加以综合,制定《关于完善增值税征税办法的若干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至于增值税的减免规定,我们正在进行清理,在未正式通知前,仍按原规定执行,以后另行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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