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6期 企业之友

纳税人怎样写《减税免税申请书》

戴新建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报告。”这就是说,一个企业如果在生产经营中发生了纳税困难,或者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要求减免税时,首先要填写《减税免税申请书》。这项《减税免税申请书》既不宜向地方党政领导报送,也不宜向主管部门报送,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具体地说,应向主管税收征管工作的基层税务所或税务分局报送。因为税务机关是国家掌管税收工作的职能机构,是一个经济执法部门。不论是征税,还是减税免税,都必须通过税务所(分局)才能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和企业主管部门,既不是税收法规的执行部门,当然是不会管这档事的。这一点必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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