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6期 理论研究

社会主义税收是否存在税负转嫁

——税收理论观点介绍之十一

作者: 许建国 上一篇 下一篇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通过各种途径将其缴纳的税款转给其它经济组织和个人负担的过程。这个概念引自西方资产阶级财政学。早在1957年,王诚尧在《评论我国过渡时期的税收转嫁和负担问题》(《经济研究》1957年4月第13期)一文中就曾提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税负转嫁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这个问题未能引起学术界的重视。直到1981年,财税理论界才重新提出和研究社会主义税收的转嫁问题,并初步形成了三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主义税收不存在所谓税负转嫁,理由是:

(1)我国现行产品价格是以价值(c+v+m)为基础制定的含税价格,包括成本、利润和税金,其中利润和税金构成m。在产品价格和价值相一致的一般情况下,消费者按价值决定的商品价格支付价款,通过等价交换,企业取得价值补偿和利润,国家则通过税收取得包含在产品价值中的剩余产品价值m归国家支配的那一部分,因而,不存在税收转嫁给消费者负担问题。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