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7期 在税收战线上

学雷锋二三事

作者: 黑龙江省富锦县税务局 陆仁魁 上一篇 下一篇

1987年4月6日下午,广东三亚市立才税务所助征员李华乙同志拿着800元工资支票到立才储蓄所领取现金。李华乙同志领到现金回所重新情点时,发现多100元,他立即将这100元人民币如数退还给银行,银行营业员激动地连声道谢,称他是雷锋式的好青年。

黑龙江省富锦县税务局团支部,几年来坚持开展学雷锋,做好事,助人为乐,送温暖活动。多次组织团员、青年到车站、船站打扫卫生,扶老携幼,为旅客服务。

前不久,团员们得知向阳街孤寡老人张亚琴生活出现了困难后,立即号召团员集资捐款,买了十斤豆油,一套衣服,一个床单送到了老人的家,并为老人劈柴、扫院、洗衣服。老人感动得热泪盈眶,不住口地夸赞税务干部是“爱民的税务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