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7年 第8期 问题解答

关于营业税的问题解答

作者: 财政部税务总局营业税处 上一篇 下一篇

问:国营、集体企业与无证个体商贩互相委托代销商品,应如何征税?(江西广丰县洋口税务所)

答:无证个体商贩代国营、集体企业销售商品所取得的收入,由国营、集体企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就其销售收入全额,按3%税率征收营业税,不能由个体商贩代扣代缴;对无证个体商贩代销商品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按有关规定,征收临时经营营业税。

如果国营、集体企业代无证个体商贩销售商品,无证个体商贩应纳的临时经营营业税可由国营、集体商业企业代收代缴。

问:批零兼营的商业企业如何缴纳营业税?(新疆麦盖提县百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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