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8年 第8期 外国税收资料

瑞典新税制介绍

作者: 孙玉刚 上一篇 下一篇

居民个人所得税

如果一个人在瑞典停留时间为六个月以上,通常认为其拥有习惯性住所,在税收上即视为居民;如果无习惯性住所,但有实际住宅和住处,并且其关系与瑞典有实质性联系,也认为是居民。

判定这种“实质性联系”关系时,要同时注意该人;1.是否为瑞典国民;

2.在瑞典拥有该“实际住宅和住处”的时间;

3.是否在国外拥有永久性住宅或住所;

4.是否在瑞典拥有整年使用的住宅或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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