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4期 税收论坛

税制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条件

作者: 郑琦 上一篇 下一篇

企业经营机制的完善,要有适宜的外部环境,要进行各方面的配套改革,其中包括税制改革。前不久,世界银行的专家在对我国一些大中型工商企业和企业集团进行调查之后说:“税制改革是企业改革的重要前提,税制设置扭曲。阻碍经济发展,使分配不合理。目前企业改革的措施只有在税制改革之后才能完整,很难说税制不健全、不合理,就可以把企业搞活。”我认为,这个意见讲得是中肯的,值得引起重视。

目前国营企业实行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被人们普遍认为是完善企业经营机制的一个有效办法。然而,这种办法在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改革以前是不可能得到普遍推行的。因为多年来形成的价格体系等方面的不合理状况,造成了企业或行业间利润水平高低悬殊,依此确定承包基数必会造成企业间苦乐不均。此外,当时企业因占有资源条件不同所造成的收入上的差异在税收上缺乏应有调节,重复征税较严重,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极不合理,企业缺乏经营和竞争的外部环境等。因此’利改税之前实行的利润包干办法,只能是作为对某些企业或行业的一种特殊政策。1983年和1984年,先后实行了两步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此后,产品价格不合理的矛盾得到了一定缓解,产品结构和资源级差得到了一定调节,重复课税的矛盾也有所克服;通过对国营企业征收所得税,初步划定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数量标准。这些为后来的深化企业改革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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