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新泰市税务局发表了《致全市各党政机关、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纳税业户的公开信》,《公开信》要求各单位从四个方面对税务干部的税风税纪建设进行监督和支持:(1)对税务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时,不要招待吃喝或以任何形式赠送礼品;(2)个别税务人员到纳税单位购买物品时,要按规定价格付款,不能搞特殊顾;(3)不办理税务人员的私人借款、借物、借车等事项;(4)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对专管员的考核、考评工作。近年来,这个局一直为建设一支思想好、作风硬、业务精、有良好道德观念的税收干部队伍做了大量工作,连续四年被新泰、太安两级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