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0期 讲座

营业税讲座

第一讲 营业税的历史演变

作者: 营业税处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现行的营业税,是1984年工商税制改革时,从原工商税中独立出来的一个税种。它和产品税、增值税等共同构成我国流转税制中的主体税种。

营业税主要按营业总收入额课税,计税依据明确,只要确定税率,计算征收简便易行,并且随着一定时期营业额的增加而增加,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因此,古今中外普遍开征。

营业税正式命名是在法国出现,始于1791年。然而,在我国古已有之。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周代,就有具有营业税性质的“商贾虞衡”课税。这种对商业活动的课征,一方面限制了过往客商以及投机奸商在参与商品交换过程中牟取暴利;另一方面又为政府聚敛了大量的收入。可以说,这就是我国早期营业税的雏型。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