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8年 第12期 简讯

一些税务部门发票清理工作已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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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河南省睢县税务局 9月 12日至27日对全县24个乡镇和县直属企业的发票进行了清理,补税1300元,处以罚金16566元,现已全部入库。湖北省咸宁地区税务局和咸宁市税务局自5月19日至8月1日,共查出非法印制各类发票4 994本,查补工商各税56o3.43元,罚款6800元。湖北省应山县税务局在发票清理工作中,除对私印、转借、代开、撕毁、丢失、大头小尾等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125户罚款7542元外,还对利用发票偷税漏税的64户补税14472.00元。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斌税务局在发票检查工作中,大力宣传《全国发票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税收法规,到目前已入库的罚补税款达7959元。山东省潍坊市税务局发票清理工作突出一个“严”字,狠抓一个“查”字,仅9月一个月就清理检查违纪发票316万余份,补税罚款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