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5期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

发展外向型经济与税收对策的研究

作者: 董庆铮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沿海各地发展外向型经济、吸引外资,除了要创造一个优良的投资环境外,税收对策的选择也是一项十分重大的政策问题。本文拟就发展外向型经济的税收政策作一初步探讨。

一、正确处理对外竞争和对内联合的关系

在国际贸易中,无论是产品的进口和出口,资金的流出和流入,还是技术的引进和转让,都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不少国家为了各自的利益和需要结成了各种地区性或行业性的贸易集团,如欧洲经济共同体,阿拉伯共同市场、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加勒比共同体、石油输出国组织等。在各种形式的联合中,在集团内部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是实现经济发展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以欧洲经济共同体为例,1958年1月成立,1968年7月就在其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了工业品的关税,并对外实行了统一的关税制度,建立了关税同盟。1969年又取消了农产品的关税,且在共同体内统一推行了增值税制度。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必须坚持统一对外、联合对外的方针,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必须执行统一的税收法规和统一的税收管理体制。目前,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许多地区为了吸引外资,超越税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规定,擅自公布一些减税、免税等税收优惠措施。这种做法既破坏了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统一性,又影响了国家鼓励外商投资的具体战略部署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因为按照国际惯例,外商投资只承认经过正式立法程序公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法,各地自行制定未经正式立法的税收优惠规定,反而增加了外商投资的疑虑,使其产生逆反心理而不敢前往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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