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1989年 第11期 国际税收与涉外税收

日本“税理士制度”评述

作者: 张运平 上一篇 下一篇

一、日本“税理士制度”产生历史背景

所谓税理士,就是代理纳税人从事税务代办的专家。日本的“税理士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多层次征税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的。

由于商品经济发展,课税对象不断增加,计算复杂,税收法令政策较多,纳税义务人常埋头于经营,不熟悉税收法规和会计业务,难以正确处理复杂的纳税业务;而税务人员又往往因纳税者缺少税务知识或没有健全帐目而随意向纳税者征税,从而导致税收人员劣迹行为不断发生,很多收入流进个人腰包。在这种情况下,纳税者渐渐意识到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从按照税法合理纳税的目的出发,于是有人开始把纳税业务委托给从国家税务机关及财政会计部门退休下来的业务素质好、人品可靠的职员,让他们代办纳税事务,于是一种新生事物即活动于纳税义务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税务代办人应运而生。几年的光景,这个新事物便显示出它的强大生命力,从1908年到1911年,税务代办人增加到2万多人,他们帮助纳税者建立帐簿,进行税务会计计算,用掌握的税法和税务知识指导企业经营,促进了企事业发展。同时,由于他们是税务专家,制约了税收人员的不轨行为,并能使税收很快兑现。但是这当中也出现一些问题:如税务代办者没有统一的组织和领导,在收取报酬上标准不一,税务代办业务不统一、不规范。有的税务代办人乘纳税者缺乏税收知识而索取过多报酬,甚至还有的为纳税人出谋划策进行偷税漏税等活动。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使税务代办制度沿着良性轨道健全发展,从兴利除弊的目的出发,1912年大阪首先建立了对税务代办人的监督制度其中规定:对税务代办者发放许可证,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从事代办事务;要按统一规定的记事簿和要求记载税务代办事项;税务代办的报酬要按照统一的标准付给等等。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基本解决了税务代办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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