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1期 简讯

国家税务局在京召开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

作者: (本刊记者 李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刊讯 去年11月中旬,国家税务局在京召开了进出口税收工作会议。会议就在外贸进出口业务量较大的京、津、沪等15个地区组建直属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及进一步做好出口退税工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这15个地区的30多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了确保国家对进出口产品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真正做到;1.按照“征多少,退多少,未征不退”的原则,对出口产品实行彻底退税;2.出口产品应退税款一律由中央预算收入退付,国家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哈尔滨、大连、青岛、西安、重庆、武汉、广州15个地区设立进出口税收管理处。该处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当地出口产品退税工作.并协助海关做好进口应税产品的征税工作。会议就该处的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制度等机构组建中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拟出了草案;并要求代表们回去后尽快着手组建机构,尽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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