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涉外税收

名词解释数则(六)

作者: 葛惟熹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内法和国际法 国内法是指适用于本国领域内的法律。它的主体是自然人和法人,所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内部的社会关系,是由国家权力机构制定的。我国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等,都是属于国内法的范畴。而国际法则是指调整国家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规范。它的主体是主权国家,是各国公认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国际组织的某些决议。我国与一系列国家所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就是属于国际法的范畴。

涉外税收工作既是一个严肃认真贯彻执行国内法的问题,同时, 由于涉外税收所引起的国际双重征税、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以及国际避税和逃税等问题,涉及到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从而又与国际法有关。当国内法与国际法产生矛盾冲突,如本国税法规定与同有关国家签订的国际税收协定不一致时, 为了信守协定条款,保证国际规范在有关国家政权管辖范围内得到协调执行,应该服从国际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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