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简讯

海南省查处偷抗税案件工作取得好成绩

上一篇 下一篇

1987年以来,海南省检察、税务机关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查处偷、抗税案件的通知》,积极开展查处偷抗税案件的专项斗争,取得了明显效果。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偷税抗税案件200件,立案查处21件,免诉15件,起诉3件,共追缴入库税款152.5万元。他们乘胜前进,又提出了今后新的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查处偷税抗税案件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上来。检察院、税务局第一把手亲自过问,主管检察长、税务局长具体负责,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开展起来。二、设置税务检察室,积极查处偷税抗税案件。检察、税务机关密切配合,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使以法治税真正落到实处、三、正确执行政策和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无论是处理违法案件,还是追究刑事责任案例,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坚持惩办少数,教育多数,区别对待的原则,切实开展好查处偷抗税案件的专项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