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简讯

收税一分不少 贿赂千元不要

作者: (朱荣庭 邓绍华)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西省萍乡市高坑税务所副所长罗友华同志,一天到某集资联办的煤矿征税。经核算,该煤矿当时应纳产品税3000元。罗友华通知企业限期缴纳。该煤矿却想通过罗友华在税收上得到照顾;派专人将1000元人民币送到罗友华家中。恰好罗友华不在家,家里人不知怎么回事,只好把钱留下。罗友华回到家里得知此事后;二话没说,拿起钱款来到矿上,找到矿领导,严肃地批评了这种做法,并当即将1000元现金开票缴纳入库,同时责成企业将余下应纳的2 000元欠税限期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