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2期 税工园地

业务问题解答

关于流转税的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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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建筑安装企业在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后,向建设单位预收30%的备料款,这部分款项应否缴纳营业税?(梁乃泉)

答:根据(87)财税营字第045号文的规定。建筑安装企业承包的工程应按实际完成的建筑安装工作量计算征收营业税。至于向建设单位预收的备料款,因为尚未构成施工企业的工作量,因此不应缴纳营业税。

问:工程承包公司实行总承包后,再分包或转包给建筑安装企业,公司本身并不组织施工,仅从承包工程价款中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手续费),对这种形式的分包转包工程,是否也按照(87)财税营字第005号文的规定,由总承包人,即工程承包公司统一缴纳建筑安装业务的营业税?(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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