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努力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促进税务部门为政清廉国家税务局税务监察司

努力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促进税务部门为政清廉

作者: 国家税务局税务监察司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担负着监督检查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税收计划和其它规章制度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以保证机关廉洁、保证党和国家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促进税务部门为政清廉,保证完成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过去的一年中,税务监察部门为贯彻中央关于“经济要繁荣,政府要廉洁”的指示精神,开展了以廉政为重点的监察工作。经过各级税务部门和广大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各地普遍加强了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沈阳市税务局先后通报了20名清正廉洁的好人好事和5名违法违纪人员,运用典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教育;武汉市税务局举办了录像、图片和实物展览,进行形象的廉政教育。此外各级税务部门还根据税收工作的特点,制定了各自的廉政措施。有些地方实行了专管员管户轮换制度和征、管、查分别管理制度、公开办税制度;还有些地方进一步完善了岗位责任制,把廉政工作纳入岗位责任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各地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中,采取内部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在内部开展查、看、改等活动。如吉林省税务局制定了“三查三看”制度,即一查遵纪守法的情况,看有无“吃、拿、借、要”、索贿受贿、贪污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二查执行政策情况,看有无违反政策收“人情税”和以权谋私行为;三查干部工作作风,看有无刁难纳税户和作风粗暴等行为。在外部,各地普遍采用发公开信、公开办税、专管员挂牌服务、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和领导接待日等形式,发挥了社会的监督作用。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从而提高了税务干部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其精神面貌也发生了深刻变化。据去年上半年18个省市税务局的不完全统计,税务干部拒吃请的有62 865人次,拒收礼品的有16 402人次,拒收礼品23 934件,折合人民币65万多元;拒受贿5 618人次,拒贿金额52万多元。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