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史话

我国古代的“税收大检查”

作者: 四川省武胜县税务局 杨祖民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古代,也有过类似今天大规模进行“税收大检查”的事件。比较著名的有:

西汉“告缗令”。这是我国历史上有明确记载的、最早的“税收大检查”。汉武帝好大喜功,连年用兵,开支浩繁,财政支绌。他曾多方增税,以求平衡。“算缗线”,便是这时的产物。“算缗钱”是对商人、手工业者买卖货物和高利贷者贷放钱谷等,以其营业额或贷款额为课税对象,依一定税率所征收的一种税。据《史记》记载:“诸贾人末作贳贷买卖,居邑稽诸物,及商以取利者,……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一算。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即对商人销售的商品和高利贷者贷放的钱谷,每值二千钱而税一算;对手工业者出售的产品,每值四千钱而税一算。以当时一算为一百二十钱计推知缗钱税的税率:前者应为6%,后者则为3%。且此税征税范围广泛,纳税人抵触颇大,一些巨商大贾,与地方豪强相勾结,软拖硬抗,偷漏十分严重。这不仅影响到西汉政府的财政收入,还妨碍“重农抑商”这个西汉王朝总经济政策的推行,同时,这也是地方豪强势力逐渐膨胀的表现,而地方政治势力的强大,正是西汉政权十分疑惧的。面对这种形势,汉武帝刘彻在元鼎三年(公元前114年)发布命令,在全国大张旗鼓地清查、告发偷漏“算缗钱”的行为,这便是著名的“告缗令”。“告缗令”规定“算缗钱”的纳税人,必须如实申报,照章缴纳;隐匿不报、或报而不实的,没收缗钱,并罚戍边一年。同时还规定,商人不得占有耕地,敢犯令者,没收其田地及僮仆。由“告缗令”取得的补税和罚没收入,称为“告缗钱”。对偷漏“算缗钱”的行为,任何人均可告发,一经查实处理,即以罚没收入的一半,奖赏告发人。实行告缗揭发出来的重大案件,由廷尉(最高法官)杜周亲自处理,原则是从重从快。汉武帝还不断派造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等官员到全国各地督促、检查、推动。时间长达四年,规模是很大的。“大检查”中,中等以上的家庭,“大抵皆遇告”,中产以上的商贾,“大率破产”。政府所得的“告缗钱”,自然极为丰厚。“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财用匮乏的州、县官府,也因此“用亦饶矣”。这样,汉武帝希图增裕财政收入、厉行“重农抑商”、打击地方豪强的预定目标,都达到了,真是一石而三鸟。可以说,我国历史上的首次“税收大检查”,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其打击范围、失之过宽,处理办法,失之过严,造成中产以上的家庭。大都被告发,中等以上的商贾,大都遭破产的局面。这对汉代工商经济的发展,十分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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