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史话

三月工商税收大事记

作者: 袁力 上一篇 下一篇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第二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

同日,政务院发出《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令》。《通令》指出,除批准征收的地方税外,所有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的一切收入,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为了完成征税工作,全国各大城市及各县的人民政府必需委任最好的干部担任税务局长。

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通知》。

同日,政务院公布《公营企业缴纳了商业税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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