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动态

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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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财政部部长王丙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一号令,发布《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缴纳矿区使用费的规定》,《规定》明确原油和天然气的矿区使用费由税务机关负责征管。《规定》已于1988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自1989年1月1日起施行。

▲1月5日,国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各部门配合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1月6日,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成立,金鑫局长、牛立成副局长等出席成立大会。江苏省有关领导也参加了大会。

▲1月11日,牛立成副局长出席北京市税务工作会议,向为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作出贡献的北京市税务干部表示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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