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3期 简讯

各地批发扣税工作取得新进展

作者: (张卫 河北省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批转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工作的请示》下发后,各地立即行动起来,积极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

广东省政府决定在全省恢复批发扣税制度;湖北省政府将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印发给所属各级政府,并要求各级政府协助税务部门加强批发扣税的管理;湖南省政府根据省税务局的请示,要求各级政府支持税务部门开展批发扣税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任何地万、任何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批发扣税或阻碍批发扣税工作的开展。江西省和湖北省还将对代扣税的检查列为1988年税收大检查的主要内容之一。江西省上高县税务局将无帐或帐证不健全的个体承包户和租赁企业纳入了代扣税的范围,堵塞了漏洞。武昌税务分局决定设立专门机构对代扣税进行管理;咸宁市和蒲圻市将代扣税纳入了专管员岗位责任制;岳阳市税务局表示要问毗邻的省、市搞好协作,力争把对批发代扣税的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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