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统一认识 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

统一认识 全面落实国务院《决定》

——国务委员兼财政部长王丙乾同志在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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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关键一年。在治理整顿中,税收担负着重要任务。最近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整顿税收秩序加强税收管理的决定》,为配合《决定》又连续下发了两个加强税收工作的重要文件。这种情况是过去没有过的。这说明国务院十分重视税收工作,对税务部门寄予殷切的希望,要求税收在治理、整顿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务院对税收工作之所以如此重视,这是由税收在新时期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世界各国发展商品经济的经验都充分证明,税收是国家干预经济,驾驭和调控商品市场不可缺少的主要经济杠杆之一。我国多税种多环节、多次征的复合税制建立以来,使税收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大大提高。当前,国家90%以上的财政收入靠税收,调整产业结构、控制基建规模、抑制消费需求、调节社会分配不公,等等,都需要税收发挥作用。总之,税收状况如何,直接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改革和建设事业的进程。但是,几年来,税收秩序存在不少问题,偷税漏税很普遍,越权减免税很严重,暴力抗税时有发生。这些现象,不仅大量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削弱了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干扰了我国的改革和建设事业。因此,整顿税收秩序,推进以法治税,已成为当务之急。国务院《决定》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推进以法治税。以法治税难度很大,需要综合治理,决不是单靠税务部门的努力能够实现的。因此,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的《决定》,决不是税务部门一家的事情。必须依靠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收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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