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4期 史话

李自成非税失政权

作者: 四川省武胜县税务局 杨祖昆 上一篇 下一篇

明末农民大起义的著名领袖李自成(公元1606年——1645年),曾在西安建立“大顺”政权,并攻占北京推翻了明朝统治。后来在满汉地主武装的夹击下,不幸兵败牺牲(一说出家为僧)。李自成在起义胜利发展的几个阶段——襄阳建都、西安建国、北京称帝时期,对于税收这个重大问题,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他的非税思想是导致他最后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么,李自成的非税思想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它的表现和危害是什么?

一、明末农民深恶痛绝的沉重赋税是李自成非税思想形成的主要原因

明代田赋,自嘉靖以来,便逐渐加重。万历年间,又以对付辽东清兵的名义,加派“辽饷”,规定全国田地每亩加征税银三厘五毫,前后加征三次,每亩计加征九厘,全国共加赋520多万两。崇祯三年(1630年),又第四次加派“辽饷”,每亩三厘,连前共计一分二厘,全国共加“辽饷”660多万两。崇帧十年(1637年),为镇压农民起义,天下每亩加粮六分,每石折银八钱,共增赋280万两,称为“剿饷”。崇祯十二年(1639年),又以训练新兵为名,加派“练饷”,每亩增银一分,共增730万两。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三饷加派”,总计增赋1670多万两,超过常赋一倍多。这还只是朝廷正式加派的田赋、军粮,临时需索,尚不在内。至于地方官府的私加暗派,贪馋税吏的敲榨勒索,则更是数不胜数。加派之外,又有预征。据明致仕兵部尚书吕维祺《请免河南粮疏》载称,河南常有“先编三分之预征”。河南灾害频繁,尚且年有预征,他省岂能例外?所以崇祯帝《罪已诏》也说:“加赋多无艺之征,预征有称贷之苦者,又朕之过也。”赋税之外,还有繁多的差役。“使民输刍粟,居送行赍”,终年不得休息。河内知县王汉呈送崇祯的《灾伤图·序》说:“其千里坦簦转输,则又有解京阔布之役,胖袄盔甲之役,山西盐课之役,小滩八千百漕米之役,毛田、关阳打冰防河之役。故民终岁亡有父母妻子之乐,而无日不办公税。”灾伤小县尚且役多如毛,全国差役之繁,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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