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5期 实现发票有效管理的初步尝试瞿惠萍

实现发票有效管理的初步尝试

作者: 瞿惠萍 上一篇 下一篇

目前,统一发票的管理制度很不完善,管理比较混乱。税务所在售出发票后,一般不再追踪检查,只有在一年一度或几年一度的发票大检查中才能发现一些问题,而这种“突击性”的检查也很难查深、查细、查透,从而在客观上给了经济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要改变这种现状,实现发票的有效管理,除了加强法制教育和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外,预先在发票上加盖营业专用章是个好办法。在这方面,甘肃省皋兰县城关财税所作了初步尝试。

l、凡购买统一发票的个体户,都必须按税务所的统一要求刻制营业专用章,报税务所备案。营业专用章要刻上经营范围、经营者姓名及经营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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