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7期 税收与法制

从“窑老板”到阶下囚

——周国金特大偷税案侦破始末

作者: 杨继发 上一篇 下一篇

位于荆山山脉南麓的栗溪山区里,有个金华村。村子下面埋藏着一条储量丰富的“煤带”,“煤带”上几十家国营、集体、个体煤矿星罗棋布。借着这独特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改革的东风,金华村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由过去“吃盐靠救济,吃粮靠返销”的穷山沟,一跃为荆门市最富裕的村。

1985年4月,周国金和胞弟周国银一起投资办了个个体煤矿。不到两年,周国金就把小煤矿经营得红红火火,经济收入直线上升,他本人也成为当地颇有名气的“窑老板”。一封揭发信

1988年元月,荆门市人民检察院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信中检举揭发金华村农民唐晓清在承包姚河乡煤矿期间有严重偷漏税问题。市检察院和税务局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在金华村展开了周密细致的调查工作。调查中却意外地发现个体煤矿主周国金有重大偷税问题。据调查组初步调查,周国金1987年在当地税务机关共领购统一发票3本,这个数目远远小于其它小煤矿的发票使用量。从周国金的经营情况看,他很有可能在外地非法购买发票使用,而没有向税务机关申报收入。另外,周国金1987年上交金华村一万多元利润,但只向国家缴纳税款几千元。从财务上分析周也有可能隐瞒了个人所得。这些重要情况引起了税务、检察机关的高度重视,迅速在市税务局检察室成立了一个办案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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