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8期 简讯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举办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培训班

作者: 蒋求忠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4月,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在沈阳举办了“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培训班。培训了来自总公司各地区公司、部分冶金厅(局)和总公司直属企业的财会干部共计40余人。

培训班传达了国家税务局在武汉召开的全国增值税专题会议精神。并请国家税务局流转税司增值税处和武汉市税务局的同志为大家系统地介绍和讲解了“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的基本原理,实行这一方法的意义和这一方法的具体运用及会计处理事项。

培训班要求,地区公司、冶金厅来的同志回去后要向领导汇报,并和当地税务机关取得联系,商量如何具体贯彻落实全国增值税专题会议精神,由参加这期培训班的同志为所属企业的财会人员举办一期培训班,把“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贯彻到基层企业中去;总公司直属企业参加培训班的同志回去后除向领导汇报外,要积极和当地税务机关联系商量具体试行办法,为增值税“价税分流购进扣税法”在有色行业全面推开奠定基础,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