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1989年 第8期 简讯

上海市黄浦区试行街道协助共管个体税收效果显著

作者: 沈胡 上一篇 下一篇

为了探索加强个体税收征管工作,上海市黄浦区税务局针对个体业户经营和纳税方面存在的问题,试行了街道协助共管税收工作.街道协助共管即:税务部门指派4o余名税务专管员分别与街道选派的协税员组成协助共管小组,负责各街道辖区内所有个体户的税收征管工作.在征管方式上,改原来按行业分条管理为按街道分行业的征管方式,并根据个体业户不同的经营情况.核定三种不同的征收方式:对经营规模较大,进销两头能基本控制的个体户,督促限期建帐。采取按实申报查帐征收;对进销难以控制又暂无建帐条件的个体业户,采取定期定额与按实自报相结合征收。对经营规模较小,营业比较稳定以及从事修理、修配服务的个体业户,采取定期定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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